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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盐亭县行政中心区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盐亭县发改局以 盐发改〔2008〕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亭县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划拨,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盐亭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通过自主比选确定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盐亭县行政中心区(指南新区)园林绿化工程,计划投资358万,计划工期90日历天,盐亭县行政中心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全部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 5 月 4 日至 2008 年 5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盐亭县建设局三楼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年 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盐亭县建设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www.my-xz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亭县建设局 地 址: 盐亭县凤池街19号 邮 编: 621600 联 系 人: 杨波 电 话: 13981100808 传 真: 08167223721 招标代理机构:绵阳市知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62689522 传 真: 08162689587 年 月 日 注:(1)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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