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0日-22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鞍山“马上就办”研究会和鞍山师范学院联合召开的全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学术研讨会在鞍山隆重召开。来自全国3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鞍山“马上就办”研究会的会员代表以及政府部门实际工作者12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开幕式由鞍山“马上就办”研究会会长毛伟教授主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贾凌民研究员、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贾年吉及鞍山师范学院院长陈晓刚博士在开幕上致辞和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康之教授、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副主编胡仙芝、辽宁省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徐建源、中共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张殿纯、鞍山市人大副主任王公聚、鞍山市政协副主席周家庭、中共鞍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周家隆等出席了研讨会开幕式。
会议主要围绕如何挖掘“马上就办”的时代内涵、如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等主题开展讨论,有十多位专家学者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康之教授、辽宁大学顾爱华教授等还对会上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此外,还有三十多篇论文在会上做了书面交流。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 执行力、公信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
政府执行力是把政策目标变为现实的重要载体和保证。对于政府工作来说,政府执行力产生政府公信力,政府公信力有利于保证政府执行力。而对于现代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要想实现政令贯通,要想实现有效管理的组织目标,要想实现其为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的使命,首先必须保证其必须的公信力和有效的执行力。会议代表分析了我国当前政府公信力失范的症结原因所在,剖析了我国政府执行力下降的关键原因,并提出必须高度重视我国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问题,认为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存在的一块“短板”,是我们政府工作的生命所系,要把执行力和公信力当作政府的生命力来重视,并切实采取实际措施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探讨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对策中,会议认为要重塑执行理念,重视执行效率;要加强法制建设,增加执行透明度;要重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完善执行工具;要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行监督等。其中会议代表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背景下强化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必要重新认识以下鞍山市政府在18年前推出的“马上就办”的承诺和制度,有必要把“马上就办”作为提升政府执行力的一个有力抓手,在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个部门建立和健全“马上就办”的系列标准和制度,充分提升政府部门的工作态度和时效,以实现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打造公信政府的目标。
二、“马上就办”是提高政府回应性能力的一条基本途径
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从哪里入手?研讨认为,从“马上就办”开始是一条最近通道,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马上就办”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鞍山市人民政府提出来的一系列旨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并在政府部门进行了成功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李长春等领导同志作过批示认为,马上就办“它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在各级政府推广。有许多行政单位和部门把“马上就办”作为一种标准制定在考核评比的规则中。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于1990年4月8日—12日在鞍山召开了以“马上就办”为主题的提高行政效率学术研讨会,大家对“马上就办”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议代表认为时隔十八年后,又在鞍山举办了以“马上就办”为主题的“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学术研讨会,其会议宗旨和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使政府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利益和实惠。这次研讨会是上一次研讨会的延续和升华。它充分说明了“马上就办”这个行政命题的科学性、合理性、理论和实践魅力,以及它旺盛的生命力、现实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原因就是“马上就办”鲜明的以人为本立场,对民情民意民愿民求的忠实反映和及时回应,同时,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执行力是“执行”与“力”的结合,是一种“合力”、“效力”和“强力”。执行力是一种行动力、落实力。“马上就办”是一种执行力,它要求政令畅通,有速度、有力度、有质量、有创造性地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令贯彻到底,落实到位,惠及百姓。所以,要“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马上就办”是个最有力“抓手”,是个最佳的突破口和最近的通道。
三、“马上就办”是对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具体诠释
会议认为,“马上就办”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唤,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必然。最初的锋芒指向是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作为、低效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是对行政机关高成本、低效率的一种反思、挑战和批判,目的是为了改进行政机关的思想工作作风,改善行政机关的生态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马上就办”四个字,通俗直观,但却有着丰富的内涵,真正实施起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透过“马上就办”的具体形态,从一般意义上去认识和把握“马上就办”的本质、规律性和系统性。“马上就办”不仅是一种行政理念、行政精神和行政作风,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体现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具有社会性、对象性和自觉性等特点,回答怎样为民、怎样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本质上说,以民为本、为民服务、让民满意是“马上就办”的最高价值取向,也是“马上就办”的逻辑起点。对于“马上就办”的内涵,可以总结为“以民为本、快速启动、通畅运转、满意结果”。具体说,以民为本,就是人民利益至上。对人民的诉求不能说“不”、不能找借口,只有认认真真、实实在在的去办,把人民需求的满足、公共利益的实现当成最大的追求,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是“马上就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优质、高效、高兴、满意的服务,是“马上就办”的本义和全部。快速启动,一是对公民的诉求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由第一接办人作出回应,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二是快速启动的“快”贯穿于“马上就办”的全过程,且快得有质量、快得有效益、快得让公民满意。三是对“马上就办”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把“马上就办”的理念、精神和作风体现在每件事情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之中,自始至终贯穿着一条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同时,“马上就办”的运行始终在阳光之下,始终在公民的监督、参与和互动之下,保证“马上就办”结果的最优化。通畅运转,一是“马上就办”的运行过程是规范、有序的,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二是“马上就办”是不打折扣、不掺水的。令行禁止,是“马上就办”的原则。对上级的指令、特别是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联系实际,创造性地“马上就办”。三是“马上就办”的“无借口效应”,就是对公民的诉求拒绝借口,排斥打折,有求必应,应之必办,办之有果,果必满意。真正从实际行动中体现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和信念力量。四是路径通畅,没有“梗阻”、掣肘和羁绊。“马上就办”讲位置、效率和效益,既讲团队位置,又讲个体位置。无论是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都要摆正位置,坚守位置。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马上就办”无障碍的通顺高效运行。满意结果,是“马上就办”的导向与标准,让人民群众满意是“马上就办”的最高价值观,也是“马上就办”的出发点和归宿。“满意”这个词语比较模糊,也没有个量化了的具体标准,况且还有个满意度的问题。为此,一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事情的繁简程度,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分门别类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可操作的“满意度”,但最终还是让人民群众“打分”。二是由被动的“马上就办”逐渐转到主动的“马上就办”,也就是说由“有求必应”转到在充分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为社会公众提供超前、超预期的服务,给人民群众“惊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程度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在实质意义上最直接地反映着“马上就办”的“办”力和水平。
四、“马上就办”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一个有利抓手
在研讨中大家对“马上就办”的价值作了充分肯定,认为当前有必要充分挖掘“马上就办”的时代内涵,更重要的是要高度重视“马上就办”对现实的诠释和应用性,把“马上就办”改成一个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有利抓手。
从理论上看,其价值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体性。“马上就办”体现了政府把人民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反映了“主权在民”和“人民至上”的现代民主要求。二是公共性。“马上就办”是一种行政理念和行政性制度。公共性所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公正和政府管理行为的公平性,它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是为大家所“共享”,这就是“马上就办”作为行政理念和制度形式所体现的“公共性”所在。如果说人民政府能够对人民的事情“马上就办”,那么政府的行为必然得到人民认同,这样公信力就有了,同样政府的效率必然很高,那么执行力就有了。“马上就办”不仅是一种行政价值观,也是一种政府的制度设计模式。三是责任性。“马上就办”体现的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政府对人民的责任。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宪法对政府的法律要求与制度要求,也是政府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四是回应性。从某种意义说,一切政府都是回应性的政府,一切行政也都是回应性的行政。“马上就办”用四个字概括了政府回应性实质,反映了社会对政府的效率与公平要求,回应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它有利于强化政府的服务责任意识,有利于探索新的政府服务形式,有利于科学配置政府职能。五是相融性。“马上就办”体现了政府价值理念与政府制度、政府宗旨与政府实践的相融性。其相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马上就办”的政府价值理念与政府制度的相容,即正式制度与政府价值理念的关系是作为“硬制度”与“软制度”的关系,从两者的产生与相互作用的角度看,又是“选择”与“适应”的相容关系。当政府价值理念被实践证明是“好制度”时,其价值的导向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其二是政府宗旨与政府实践的相容,即政府说了就要做,人民有诉求政府就需要回应。
从实践上看,“马上就办”价值理念有着广泛的社会功能:一是导向功能。导向功能,是指“马上就办”的制度及理念能够引导行动而指向特定的方向,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它能对公务员的认识、情绪、意志等按照指向去进行控制和调节,使政府管理活动维持其稳定的态势和完整的内容,以达到公益与公利的目标。二是简化功能。所谓简化功能是指“马上就办”的行政性制度措施与理念以其自身的特质,具有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使无序的状态有序化的功能。三是建构功能。“马上就办”是一种政府执政手段的制度创新,是人民政府面对人民、回应人民诉求的勇气所在。它的建构功能表现在,这种简单的措施以其工作高效和人民欢迎实现了人民对政府制度变迁的建构性认同,这种认同有助于形成制度变迁可能性的认识。最终,使制度由理念的制度转化成为现实的制度。四是聚合功能。政府能否受人民欢迎,关键看政府的工作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满意的政府就是一个有凝聚力的政府,有凝聚力的政府才能使人民相互聚合在一起,这个社会才有向心力,国家才能统一,社会才能稳定。对政府而言,人民的事能“马上就办”,尽其努力满足人民的利益要求,回应人民的服务要求,政府才具有向心力、凝聚力。
会议有学者认为,我国行政管理从来不缺价值判断,也就是说我国的行政管理从来不缺价值导向,缺乏的是行政管理的理性操作程序和管理技术。“马上就办”恰好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它既是衡量政府价值理念的一个标志,也是衡量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讲,“马上就办”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仍然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把“马上就办”变成一系列可以落实的管理程序和技术,使之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提高执行力的一个有力抓手,使之更有应用价值。
五、“马上就办”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创新是现代政府增强自身生命力和活力的特性、过程和方法。通过这种创新,可以更快地转变观念、转变政府职能,顺利地进行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设计与再造,全面提高效能。“马上就办”适应了这种要求,朴实无华、本土化地表述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本质,或者说优化行政管理的切入点,有着丰富的内涵。同样,马上就办需要结合时代进行创新。与时俱进是“马上就办”的内在要求。“马上就办”不仅对现状进行描述和解释,而且对现状进行反思,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现实,理性地引导行政实践,富有前瞻性的面向未来,寻求理想的路径,优化行政职能和权力配置,实现良政与善政。创新是执行的理想状态和最佳状态,它是执行主体和各种资源环境、条件、制度的能动的有机结合,是执行主体、客体和各种因素良性互动的结果。全面推动执行创新,不断提高执行质量,促使执行的非理想状态向理想状态转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选择。“马上就办”之所以是一种具有持久生命力的行政理念,一方面是它深刻地体现了政府“为民”的本质,以热烈的人道情怀和自觉的责任伦理,尽心竭力地为人民解忧谋利。另一方面是它的与时俱进的品格,站在时代前列,立足于新的实践。根据“马上就办”对象的新变化,广泛地搜集、获取信息和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马上就办”行为和态度,不断开拓“马上就办”新境界。“马上就办”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马上就办”在改革开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中脱颖而出,也必然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而升华。“马上就办”要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实践不断作出新的概括,赋予新的内涵。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的社会实践也是不断发展的,与此相适应,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规律和人类实践的规律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当前,我们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的形势、新的实践、新的任务,要求“马上就办”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一定要不断地有所创新,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马上就办”是与责任连在一起的,要求政府“马上就办”,实际上是对政府提出的一种责任要求。政府的责任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所以在不同的时期里“马上就办”也应有不同的内涵,使这个成长着的概念不断得到充实、丰富和提高。各地在推进政府改革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这些丰富而生动的行政实践,给“马上就办”的创新以很大启示,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在新的形势下,“马上就办”要在为谁办、谁来办、办什么、怎样办等一些关键问题上作出新的回答,使“马上就办”更“为民”、更公正、更“阳光”、更具价值。(毛 伟 贾凌民 胡仙芝)
信息来源: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