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大厅规范、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带班领导由中心副县级干部轮流担任;值班长由管委会工作人员轮流担任。

    二、值班人员的职责

    (一)带班领导的职责

    1、负责巡查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情况;

    2、负责每天了解一次值班情况;

    3、负责处理带班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种问题,并及时与大厅管理领导沟通;

    4、负责对值班长报告的问题进行督查和协调、处理。

    (二)值班长的职责

    1、对大厅的巡查,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并作好记录;

    2、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工作纪律、规范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现场督查。发现有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告知督查科处理;

    3、受理并准确答复投资者和群众的电话、现场咨询。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及时接听;

    4、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能当场处理的应当场处理。如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责成督查科进行处理;

    5、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处理;

    6、协助政务服务处及工作人员解决项目办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7、每天向带班领导报告一次值班和巡查情况,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8、每天填写值班日志,在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同继任值班长进行交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带班领导和值班长的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和时间安排由督查科在每周星期五以前告知下一周值班人员并公示、衔接;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向值班领导请假,由带班领导调整人员顶替。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中心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请假,以便及时调整带班领导;

    (三)值班长每天应提前和延后10分钟上下班。

     四、值班长的考核

    (一)值班长的工作完成情况,每周五由带班领导在值班日志上签署意见;

    (二)值班长不按规定每天巡查2次,没有作巡查记录的,扣当月考核分5分,并扣月考核奖;

    (三)值班长擅自离岗20分钟以上的,扣当月考核分35分,并扣当月考核奖;

    (四)值班长未履行报告制度,每次扣5分,并扣当月考核奖;

    (五)值班长的工作考核。按照中心行政效能考核暂行办法每月与政务服务处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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