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维护和保养:中心统一配置的微机、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由中心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如出现故障,各政务服务处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处理,需要更换或添加设备,应报中心管委会综合科备案,更换或添加设备产生费用由政务服务处自行承担。
   二、 微机操作:应严格按照微机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文件和安装程序,不得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三、 网络使用:不得在网上聊天、游戏,不得上色情网站,不得制造或传递病毒,不得传播色情图文;不得在网络上泄露机密。
   四、 打印机使用:不得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五、 在不使用时和下班前应退出所有程序,关闭微机和外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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